妊娠及哺乳用药下篇

一、解热镇痛药

阿司匹林:FDA分类为C\D级,可通过胎盘及排泌入乳汁,高剂量可能与增高产期死亡率、宫内生长迟缓和致畸等有关(D类),动物实验表明,在妊娠前3个月应用可致畸胎,孕晚期应用影响孕妇凝血功能并可致羊水过少、胎儿动脉导管过早关闭,现认为孕期小剂量应用是安全的(C类),哺乳期应谨慎使用。扑热息痛:属B类,相对安全。消炎痛、布洛芬:不致畸,但可引起胎儿动脉导管收缩致胎儿肺动脉高压及羊水过少,消炎痛还可引起胎儿脑室内出血,肺支气管发育不良及坏死性小肠结肠炎,孕早中期为B类,孕晚期为D类,哺乳期可用。吗啡及杜冷丁:FDA分为C级,长期大量使用时为D级,不增加致畸率,但能迅速透过胎盘屏障使胎儿成瘾,产时应用可引起新生儿呼吸抑制,应在用药4h后结束分娩。

文献支持:

张建平,董涛威.保胎药的临床应用[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6):-.

二、心血管药

硫酸镁:安全,对胎儿无致畸作用,分娩前大量应用,可致新生儿肌张力低下,嗜睡及呼吸抑制。硝苯地平(心痛定):属C类药,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孕早期慎用,本品不降低子宫胎盘的血流灌注,舌下含化可引起孕妇严重低血压和胎儿抑制,孕中晚期妊娠期高血压和先兆子痫可首选,一般不降低子宫-胎盘的灌注。拉贝洛尔:属C类药,无胎儿致畸作用,口服不减少子宫-胎盘血流灌注,有利于胎儿生长发育。但静脉注射可致胎盘血流减少。酚妥拉明:为C类药,孕期可用,尤其适用于妊高征合并左心衰竭者。硝普钠:为C类药,可通过胎盘,用量过大可引起胎儿氢化物中毒及颅内压增高,还可影响胎盘血流量而危及胎儿。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为高度可疑致畸药,可引起胎儿肾脏畸形,肾毒性及新生儿无尿,孕期禁用。利血平:可通过胎盘,产前应用可致新生儿肌张力降低及鼻塞,产前不宜应用。心得安:孕期长期应用可引起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新生儿呼吸抑制、心动过缓和低血糖,应慎用。甲基多巴:属B类药,对胎儿无严重不良影响。甘露醇:为C类药,短期用对母儿无明显影响。

文献支持:

林建华.妊娠期心血管药物的合理应用[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4(6):-.

三、利尿药

呋塞米(速尿):FDA属C类,无致畸作用,可使母血流量减少,影响胎盘灌注,长期应用可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或电解质紊乱。氢氯噻嗪:为C类药,长期应用可致电解质紊乱,近分娩用可致新生儿黄疸、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

四、抗甲状腺药及碘制剂

丙基硫氧嘧啶(PTU):为D类药,可通过胎盘,为孕期甲亢首选药,乳汁内浓度低,哺乳期可用。甲硫氧嘧啶:为D类药,易通过胎盘,孕期慎用。他巴唑:为D类药,易通过胎盘,可致胎儿畸形。碘制剂:可通过胎盘,长期应用可致胎儿甲状腺功能低下,禁用。甲状腺素及左甲状腺素:为A类药,不通过胎盘,对胎儿无影响。左旋甲状腺素:难以进入乳汁,哺乳期可用。

五、维生素类药物

孕期叶酸和维生素B6的需求增加50%,维生素A的需求增加60%,维生素C、维生素PP、维生素B2和B12的需要增加30%。维生素A:建议孕妇每日摄入5kU左右,过量可导致流产、胎儿发育异常和出生缺陷。维生素B:维生素B族对唇腭裂的发生有预防作用,但不能过量长期服用。维生素C:建议孕妇每日额外补充不超过mg,大剂量不利于生殖细胞发育。维生素D:孕妇缺乏维生素D可致胎儿骨质发育不全、出生后佝偻病等。补充大剂量维生素D对后代发育无影响,可降低子代幼年期哮喘的发病危险。叶酸:在妊娠前3个月和妊娠早期每日补充0.4mg叶酸,可有效预防大部分的神经管畸形的发生。复合维生素:孕妇服用包括叶酸在内的复合维生素可以降低神经管缺陷、心血管畸形、肢体缺陷、唇腭裂、泌尿道畸形及先天性脑积水等畸形的发生。文献表明,0.4~0.8mg的复合维生素在减少神经管畸形的发生更为有效。

文献支持:

CzeizelAE.Theprimarypreventionofbirthdefects:multivitaminsorfolicacid[J].IntJMedSci,,1(1):50-61.

杨慧霞.妊娠期与哺乳期合理用药的评价[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4(6):-.

六、激素类药物

肾上腺皮质激素:在妊娠14周内大剂量应用可引起胎儿颚裂、死产和早产,孕妇可选用B类药泼尼松、泼尼松龙,地塞米松被列为C类。性激素类药物:妊娠期雄性激素和女性激素均应不用,因可引起女婴男性化、男婴女性化;孕早期用乙烯雌酚可致女孩青春期后的阴道腺癌、透明细胞癌的发生;孕激素:黄体酮为D类药,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人类未发现;安宫黄体酮及炔诺酮均为D类,为人工合成的孕激素,有弱致畸作用,孕期避免应用;对于流产补充孕酮者,应用天然孕激素黄体酮,不宜大剂量、长时间使用。口服避孕药:有报道可使胎儿染色体畸变及胎儿致畸。米非司酮:催经止孕失败后,若胚胎继续发育有致畸报道,服药失败者应终止妊娠。毓婷:TERIS报道了几百例使用毓婷后怀孕的患者,未见胎儿畸形发生率增加。

文献支持:

杨慧霞.妊娠期与哺乳期合理用药的评价[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4(6):-.

七、抗凝药物

低分子肝素:不易通过胎盘,对胎儿几乎无影响,孕期可用,终止妊娠前24h停止使用。华法令:为D类,可致畸,可通过胎盘,早孕期应用约15%~25%致畸,孕中晚期应用可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及凝血机制异常。华法令具有较高的血浆蛋白结合率,因此较少进入乳汁。华法令、低分子肝素在哺乳期应用安全。

文献支持:Lindhoff-LastE,BauersachsR.Heparin-inducedthrombocytopeni-a-alternativeanticoagulationinpregnancyandlactation[J].SeminThrombHemost,,28(5):-.

八、降糖药物

胰岛素:分子量大,不易通过胎盘,对胎儿影响小,孕期首选。口服降糖药:可通过胎盘,抑制胎儿的胰岛功能,致新生儿低血糖,孕妇禁用。格列苯脲既不代谢亦不被胎盘分解,孕期使用格列苯脲对胎儿较为安全。甲苯磺丁脲:为C/D类,有致畸作用。苯乙双胍:为D类,可使新生儿黄疸加重。

文献支持:徐先明,梁艳.妊娠期与哺乳期降糖药物的合理选择[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4(6):-.

九、预防接种药物

孕妇及接种后3个月内可能妊娠的妇女不应接种活病毒疫苗和活菌苗。乙型肝炎灭活疫苗:为C类,现多为基因重组的乙肝表面抗原亚单位成分,无活性,安全、高效,孕期可用。甲肝灭活疫苗:为C类,对胎儿安全性研究未见报道。狂犬病疫苗:为C类,现常用的狂犬病疫苗均为灭活疫苗,妊娠期对于接触后的预防接种不是禁忌。风疹病毒疫苗:为C类活疫苗,孕期及孕前3个月应避免接种,但对于接种本疫苗后3个月内妊娠者,非常规终止妊娠,在对患者详细解释及在孕妇自愿的情况下可继续观察。如果孕期有下列传染病风险者,可以使用霍乱、甲肝、乙肝、麻疹、腮腺炎、流感、鼠疫、脊髓灰质炎、狂犬病、破伤风、白喉、伤寒、水痘和黄热病的疫苗。

十、胃肠道用药

FDA分类多为B类,可通过胎盘屏障,排泌进入乳汁,但在胎盘不代谢,孕期可用。西咪替丁:在乳汁及新生儿体内可积蓄,哺乳期母体可服用。雷尼替丁:可用于哺乳期妇女。法莫替丁:可取代西咪替丁与雷尼替丁用于哺乳期妇女。

十一、其他

抗过敏药:扑尔敏为B类,孕期可用。止咳平喘药:氨茶碱为C类,应注意剂量和用药时间。β拟交感药:如特布他林,为B类,相对安全。哮喘急性发作时,可皮下注射肾上腺素,但要及时停药,不可长期应用。中药:毒性大、药性猛的中药应禁用,抗菌中草药孕期及哺乳期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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