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病人安全和护士执业安全。精神疾病患者由于受症状的支配,导致某些行为不能自控,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安全事故,护理工作中的任何疏忽大意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临床护理风险,根据卫生部提出的患者十大安全目标,结合本院专科特点,特制定我院《精神科住院患者十大护理安全目标及指引》。
目标一:及时识别患者的情绪,防范意外事件的发生(暴力,自杀,自伤、外走)
1.了解病人既往的暴力,自杀自伤,外走等行为史,新入院病人、严重自伤、自杀、外走、冲动毁物、保护性约束及木僵病人作重点交接班。
2.交接班要清点病人数,病人出入病区要清点人数并做好交接。
3.新入院、请假返院的患者应进行仔细的安全检查,严禁将刀、剪、绳、皮带、打火机、药品、镜子、玻璃制品、搪瓷碗等危险物品带入病房。
4.病人外出检查、活动等必须有工作人员陪同;病区内理发、刮胡须、修剪指甲应在工作人员的视线内进行,禁止将危险工具交给病人单独使用。
5.进出治疗室、配膳室、盥洗室、储藏室等处时要注意关门上锁,严格管理各类危险物品(如利器、易燃品、绳索及约束带等)。钥匙、刀剪、消毒与剧毒品、注射器、体温计、氧气筒、氧气袋、约束带均应有固定数目,放在固定地点,并详细交接班;一旦发现数目不符,应立即追查。
6.“三防”病人应安排在护士视线范围内活动;夜间加强巡视,仔细观察病人的呼吸和睡眠情况,辨别病人是否真入睡;对蒙着被子的病人应将被子轻轻拉开观察。
7.严格执行每周安全大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范围包括衣服口袋、床铺、褥垫、床头柜和病人活动场所等。
8.对探视者做好解释宣传工作,不得把危险物品、限制物品等直接交给病人。
9.定时巡视各活动场所,尤其是偏僻角落,禁止病人在门边逗留。洗澡时水温不宜过高,工作人员先试过水温后方可让病人洗,防止水温过高引起烫伤;放置好防滑设备,防止跌倒、溺水、打架等意外发生。
目标二:提高护理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
1.护理人员在各类治疗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熟悉患者的姓名、病情及面貌特征。
2.为患者做治疗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患者需统一穿病员服。
4.治疗、发药等各类诊疗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两种识别患者身份的方法,对能有效沟通的患者,采用反向询问法由患者说出自己的姓名,不得直接称呼患者姓名而获得患者的应答。
5.病区当天接收3名(含3名)以上患者时,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识别标志之一。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或病历号)、姓名(或救治号)、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6.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人核对。
目标三:提高安全意识,减少患者跌倒事件的发生
1.进行跌倒风险评估,包括患者的意识、生活自理能力和肌力等,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2.对存在跌倒风险的患者应要在护士办公室或一览表中进行标示,并在患者床头张贴“预防跌倒”或“高危跌倒”等提示,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预防跌倒措施,同时将患者列入交接班重点,班班交接。
3.步态不稳的患者需有人陪护;意识障碍患者必要时使用约束带,并做好相应的护理与登记。指导患者穿合身衣裤,勿穿滑底鞋。
4.确保通道没有障碍物,病室、卫生间、盥洗室等地面保持干燥。
5.为有坠床风险的卧床患者加床栏,必要时作保护性约束。
6.坐轮椅时系上安全带,使用平车时系上安全带及拉上护栏。
7.指导患者及家属/陪护人员,在改变体位、起床时动作宜慢。
8.在控制兴奋冲动、约束保护患者过程中,避免动作手势过重。
目标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