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秦安县妇幼保健院新址位于秦安县兴国镇北苑路,交通便利,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设计病床张。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院已成为一所集医疗、保健、预防、康复和教学为一体的具有妇女儿童医疗保健特色的医疗机构。

我院承担着全县基层妇幼保健技术指导、业务管理、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监测调研、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培训、妇女儿童疾病诊治、孕产妇和新生儿高危重症抢救、新生儿疾病筛查与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任务。牵头组织实施妇幼健康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我院现有编制25人,聘用人员35人,现有职工56人,医院干部职工中副高级职称9人,其中副主任医师6人,副主任中药师3人;中级职称3人。依据功能和标准设置有儿童保健部、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康复部、护理部、临床诊疗技术服务部、后勤服务保障部、中医科、保健科、财务科医务科等科室。有妊高症监测仪、胎心监护仪、电子阴道镜、阴式B超、电解质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聚焦超声治疗仪、妇科LEEP刀、电刀、经皮黄疸仪、儿童健康测评系统工作站、细胞DNA倍体定量分析检测系统、盆底康复治疗仪、新生儿听力筛查仪、荧光定量PCR检测仪等妇幼健康特色设备和常规设备73余台件,万元以上设备28台件。

为了适应新形式下全民妇幼健康需求,壮大妇幼健康服务队伍,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经济、适宜的医疗保健特色服务,经报县卫健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其中文秘、会计共计2人,专业技术人员14名(详见下表)。

秦安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表

序号

类别

专业

人数、学历、工作经验要求

人数

学历

职称

要求

1

专业技术人员

妇科

2

大专及以上

初级及以上

副高及以上职称有5医院临床工作经验或中级职称有8医院临床工作经验.

产科

6

儿科、新生儿科

2

2

麻醉专业

2

大专及以上

初级及以上

超声/放射专业

2

3

其他岗位

会计、文秘

各1名

大专及以上

有相关工作经验及证件者优先,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和文档编辑

合计

16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的从业资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20周岁以上,60岁以下,特殊返聘专家等年龄可适当放宽。

6.医院的工作安排。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医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面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年2月1日起开始受理(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逢周六、周日休息)

3.现场报名地点:秦安县妇幼保健院六楼办公室

4.报名要求:

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学历、学位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1张、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参照岗位信息表的职业资格要求)。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特殊行业、紧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上报县卫健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定开考比例。属公开考核招聘岗位,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1即可上报县卫健局由我院自行组织考试。

(四)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60%、4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以面试考察为主,适当放宽或不设置笔试环节。

(1)笔试

①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②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③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④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⑤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公开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

(五)体检及公示。

1.体检

经考试合格的招聘人员,由我院统一组织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特殊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2.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县卫生健局审核后,对拟录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拟录人选核准及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及正式聘用后薪酬待遇按照《秦安县妇幼保健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秦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临时人员管理制度》及办法等相关制度执行。本次招聘工作受县卫健局的指导和监督,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联系—

联系人:王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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