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分类

1、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mmHg(1mmHg=0.kPa)和(或)舒张压≥90mmHg,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检测阴性。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mmHg为重度妊娠期高血压。

2、子痫前期-子痫

(1)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伴有下列任一项:尿蛋白≥0.3g/24h,或尿蛋白/肌酐比值≥0.3,或随机尿蛋白≥(+)(无法进行尿蛋白定量时的检查方法);无蛋白尿但伴有重要器官(心、肺、肝、肾等)或系统(血液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中任何1种器官或系统受累的异常改变,或伴有胎盘胎儿受到累及等。

(2)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

3、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孕妇存在各种原因的继发性或原发性高血压,如既往存在的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发现高血压但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4、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慢性高血压孕妇,孕20周前无蛋白尿,孕20周后出现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或孕20周前有蛋白尿,孕20周后尿蛋白定量明显增加;或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或出现血小板减少x/L,或出现其他肝肾功能损害、肺水肿、神经系统异常或视觉障碍等严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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