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有高血压,有什么危害,影响胎儿吗?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与妊娠合并高血压病关系如何,孕妇中伴有高血压者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孕前已有原发性或继发于各种疾患的高血压,妊娠后依然存在,所以这种高血压和妊娠无关,称之为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孕期内出现的高血压,并于分娩后3个月内血压恢复到孕前的正常状态,即妊高征。其包括:
1、妊娠性高血压(只有高血压,没有蛋白尿)。
2、先兆子痫(有高血压,还有蛋白尿)。
3、子痫在先兆子痫的基础上发生抽搐。
4、妊娠前高血压状态附加妊高征,孕前已存在高血压,孕期有所加重,与孕前比较,收缩压升高3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升高15毫米汞柱。
妊娠时发生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其结果必然加重主要脏器的病理改变,如胎盘、肾、肝、脑、心。其表现为痉挛、出血、坏死,胎盘的病理改变为管腔缩小,从而出现胎儿供血不足,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若发生栓塞,则可窒息,甚至死亡。
若患者原有高血压,则可发生胎盘早期剥离。在妊高征中,其脏器病理改变,一般情况下分娩后多可恢复正常,由于产前医护工作的进步,已使妊娠高血压严重并发症的发生显著减少。但妊娠高血压本身仍是母、胎致病、致死的主要原因。故临床处理必须充分重视。
妊高征患者常首先表现为体重增加过多,每周增加0.5千克.临床上可出现下肢、腹壁水肿,重者出现腹水,经休息水肿不消退。以后出现血压升高,继续发展将出现蛋白尿。
若孕妇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应示为先兆子痫须及时处理。子痫是妊高征最严重的阶段,孕产妇可因子痫抽搐出现窒息、骨折、自伤,同时可并发脑疝、心衰、急性肾衰而死亡;胎儿也可因缺氧、子宫收缩出现胎儿窘迫、胎盘早剥、胎死宫内。
妊高征为全身血管病变,可导致重要脏器功能损害,如妊高征性心脏病、肾功能不全、脑水肿及出血、凝血机能障碍乃至DIC等。
妊娠高血压病因不清楚,可能与以下原因有关:
1、肾素血管紧张素敏感性增高。
2、前列腺素合成失调,pgi2/txa2比值下降。
3、醛固酮失调其分泌增多引起钠水潴留。
4、心钠素水平高。
总之,妊娠期高血压无论上述哪种情况,治疗高血压均有利于降低母、胎死亡率。
高血压的哪些事治疗白癜风的药膏中科白癜风医院爱心捐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