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收购事项ST天润002113

格隆汇11月9日丨ST天润(.SZ)公布,公司于年11月9日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4号)。

年3月,ST天润与梁碧群签订《权益转让合同》,与广州浩然千里实业有限公司、陈科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书》。年4月底,ST天润完成收购广州天马国际时装批发中心第八层55套房地产的62.66%收益权、广州市邀邀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交易价格分别为.00万元、.00万元。ST天润上述交易均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湖南证监局决定对ST天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董事长江峰、总经理曾飞、董秘梁萍,作为该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未能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湖南证监局决定对江峰、曾飞、梁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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