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加群”即可加入企业司库交流群!
昨日外媒援引两位知情人士消息,外管局近日就远期售汇风险准备金对多家银行进行调研,当前按20%征收的远期售汇风险准备金可能调整或取消。
该消息人士表示,随着当前美元指数疲弱,人民币贬值压力大为减轻,市场对美元的预期也发生改变,现在是调整或者取消外汇风险准备金的好时机。
“大家的预期变了,没有那么强的美元强预期了,所以说现在是(调整这一政策)的好时机,可能很难再遇到这种美元弱势的最佳时机了。”一位消息人士称。
“最近人民币升值,远期购汇就比较少了,即便取消了对市场影响也不大。”另一位消息人士称。他并表示,具体怎么调整目前还不确定,“这种临时的政策肯定要有结束的一天。”
早在年8月31日,央行为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防范宏观金融风险,向其分支机构、以及部分银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远期售汇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银发号文),宣布自从年10月15日起,对开展远期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含财务公司)收取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率暂定为20%。
央行在此通知中规定,代客远期售汇业务将按美元计算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非美元币种业务折算成美元交存。金融机构外汇准备金计算公式为:当月外汇风险准备金交存额=上月远期售汇签约额*外汇风险准备金率。
其中,央行对金融机构外汇风险准备金按月考核,金融机构应在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外汇风险准备金划至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开立的外汇风险准备金专用账户。金融机构在央行的外汇风险准备金冻结期为1年。外汇风险准备金利率暂定为零。
此后,央行于年9月发文明确外汇风险保证金征收范围,涵盖人民币远、掉期及期权等所有衍生品业务,以及时补住逃交保证金的漏洞。
到年7月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境外金融机构推出“加强版”风险保证金规定,指为了加强境外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购售业务的宏观审慎管理,自8月15日起,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外与其客户开展远期卖汇业务产生的头寸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后,应按月对其上一月平盘额交纳20%的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利率为零。
文章来源:中国资金管理网
目前我们有企业司库群(仅限企业)和同业交流群,如需加入可请加群主line并留言:姓名+手机(白癜风复发难治北京看白癜风的医院哪家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