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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文件
浙残办发〔〕9号关于深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残联: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省政府政务服务2.0部署要求,进一步简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申请程序,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省民政厅和省残联对“两项补贴”政务服务申请和业务管理系统进行了完善升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化业务流程。“两项补贴”申请业务流程分为受理、初审、审核、审定等环节。其中,“受理”环节由申请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提出申请,或者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中心由窗口服务人员代为申请。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负责初审,县级残联负责审核,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审定。受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异议复核),审核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残疾人家庭和本人收入状况核定时间)。相关补贴资格审定通过后,次月开始每月1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压缩办理时限,并按照“一证通办”的要求,减少原规定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为残疾人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两项补贴”审批不再实行初审公示,改为事后定期公布的办法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公布时间、范围、方式由各地自行确定。二、明确职责分工。民政部门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补贴资格审定、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残联组织要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做好“两项补贴”相关审核、发放等工作。三、加强数据管理。各地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要按照政务服务2.0的要求,加快推进“两项补贴”“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各层级电子云签章的应用,停止线下纸质审批,通过信息化的业务管理系统加快审批流转效率。完善“两项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全省“大救助”信息等平台的数据衔接。对于已经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各地要加强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的维护,按照应录尽录的要求做好数据归集。省级“两项补贴”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政务服务2.0改造升级后,各地自建系统应同步停止使用。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年7月29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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