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治疗白癜风的医院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1150136625383418&wfr=spider&for=pc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讯,*ST天马()3月14日发布公告,关于《浙商证券诉本公司,徐茂栋等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最新进度为结案,案件审判结果为双方和解。本案中,原告是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是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徐茂栋,周芳,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霍尔果斯市微创之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ST天马在本次案件中所处角色为被告。本案的基本情况如下:公司与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诚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于年3月19日、年6月19日就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事宜签署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由公司在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代表的资管计划实际缴付合伙企业出资之日起满36个月之日,无条件受让资管计划所持有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年5月1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年5月7日出具的《关于立即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通知函》,由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徐茂栋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要求公司于年5月9日前支付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价款计1,,,元。关于此案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表示,本案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价款已在公司年和年年报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拟在年年报中计入其他流动负债。根据公司与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签署的《协议书》及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经初步测算,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对公司年净利润的影响约为60.64万元(该数据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影响系按尚未偿还的本金42,,.87元为基数按7.2%的年化利率计算至本公告发布日的利息费用所致。来源: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