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整合
于年10月开始启动
如今经过半年多努力
部分工作已开始推行
这让城乡群众从中受益更多
不仅降低了医疗费用
看病也更加方便快捷了
不信你来看看~
他家的医疗费省了2万元
不久前,高登寨的村民罗祖香带着一岁多的儿子梁忠医院出院回到了家里,手里的医保卡为她解决了困扰。
一岁多的梁忠轩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以前像这样的情况,家人必须先垫付医药费,出院后把费用清单、检查报告等材料带回文山后才能报销,如今他家不仅在出院时顺利兑付了可报销的部分,回家后家人又在当地申请到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这样一来,自家出的钱就更少了。
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王树斌
他申请住院总费用多元,按照原来的政策,他最高只可以报销到3万元,他自己要自付多元,但是政策整合以后,这次多元都可以拿去报销,可以报销到5万元左右,本人只自付元。
她不用交住院押金了
而平坝镇底泥山后村68岁的汪世珍老人,由于年老体衰,每年都要住院4-5次,因此常常为缴纳住院押金而发愁。如今随着城乡医保的整合,医院住院不用缴纳押金,这为她减去了不少的就医经济负担。
平坝镇底泥山后村村民汪世珍
以前腰摔断的话(医院)要元也拿不出来。今年不要押金,这里面一年都来几回,医生都认识我了。
医保
新农合
什么是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整合?
文山州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整合于年10月开始启动,如今经过半年多努力,部分工作已开始推行。整合后文山州城乡居民医保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每年报销限额和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药品目录增加了、诊疗项目扩大了。特别是农村群众受益最大,从县级到州级再到省级,报销比例分别提高3%、5%、10%。全州特殊病、慢性病、支付标准、支付范围实现统一,体现了医疗公平。
今年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万多人,参保率达到98.7%,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全州城乡居民医保筹资资金21亿元,年1-6月住院35万人次,补偿资金8.2亿元,门诊就诊万人次,补偿资金1.1亿元。
变化
整合后的医疗待遇有这些变化
小编从《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政发〔〕55号给大家划了重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按照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标准和医用耗材的规定执行。国产医用耗材和元以下(含元)进口医用耗材按待遇标准支付,元以上的进口医用耗材暂不纳入支付范围。
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可根据上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进行合理调整。
本州外城乡居民怎么报销
参保人员因病情急、危、重或者外出等原因,在本州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应在次年3月31日前持相关诊疗证明和费用明细清单到参保所属县(市)办理报销补偿有关手续。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多少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床位费标准为:
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元,报销比例90%;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元,报销比例80%;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元,报销比例60%。
转诊转院怎么报销
在省级和省外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符合转诊转院的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60%,不符合转诊转院的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40%,住院起付标准为1元;
在州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符合转诊转院的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60%,不符合转诊转院的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50%。
在州内二级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符合转诊转院的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0%,不符合转诊转院的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68%。
重大疾病病种和住院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政策执行。
床位费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10元/床.日,二级医疗机构20元/床.日,三级医疗机构30元/床.日。实际床位费低于支付标准的,以实际床位费结算支付,高于支付标准的,以支付标准结算支付,超出部分由个人自付。床位费报销标准如国家、省级政策调整的,按调整政策执行。
孕产妇报销标准
参保的孕产妇在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和定额支付。
支付标准为:
(1)顺产:三级医疗机构及以上0元,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元;
(2)剖宫产:三级医疗机构及以上元,二级医疗机构2元,一级医疗机构1元。
危急孕产妇(产科大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病〔妊高症〕、妊娠合并心脏病、羊水栓塞等)住院救治报销补偿:不分医疗机构级别,不设起付线,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80%报销补偿。
在门诊看病怎么报销
普通门诊:
在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普通门诊(含急诊),报销比例70%,平均处方值不超过35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含急诊),报销比例60%,平均处方值不超过50元。在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医保基金支付25%。三级医疗机构及以上不得报销普通门诊(含急诊)。年度个人门诊医疗费医保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元。
慢性病门诊和特殊病门诊: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号)的规定执行。
费用
整合后费用如何结算
无联网结算协议医疗机构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步过渡到持卡就医结算。参保人员在实现联网结算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与医疗机构结算;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医疗机构结算。
有联网结算协议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在尚未实现联网结算的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再持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和全部费用清单(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处方和发票)等资料原件,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编
后
这个政策的实施不需要参保人员额外缴费,也不需要再重新申请,只要参保人员按时缴费,就能享受这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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